为保障全市人民能够度过一个祥和、愉快的元旦、春节,保证人民用药安全有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结合节日期间用药特点及近日流感疾病多发的实际情况,对两节期间药品安全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加大了对重点品种、重点区域、重点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将日常监管与专项整治相结合。一是严查药品购进渠道,防止假劣药品流入市场;二是严厉打击挂靠经营、超方式超范围经营,依法取缔各种形式的无证经营活动;三是对以盈利为目的误导欺骗消费者的违法药品广告品种加强监管。四是通过加大对节日药品市场监管的频次,针对节日期间商场、车站、旅游景点客流量大等特殊环境,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宣...
正值严冬,元旦春节即将来临,为保障全市公众节日期间化妆品使用、生命安全,市局特向广大市民发出如下消费警示,在购买化妆品时应注意以下三个内容:
一是化妆品不应标注适应症,不得宣称疗效和使用医疗术语。
二是选购化妆品时,消费者应结合自身消费需求购买化妆品,并应做到“五察看”:“一察看”化妆品标签和说明书,合格的化妆品标签上应当用中文注明产品名称、生产者名称和地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或生产批号和限期使用日期)、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号、使用方法、注意事项等;“二察看”特妆批准文号,特殊用途化妆品(简称“特妆”,含育发、染发、烫发、脱毛、美乳、健美...
为进一步规范化妆品经营(使用)行为,切实保障公众消费和生命安全。按照白山市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专项整治工作要求,近日,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马宏平带领医疗器械化妆品科对部分县(市)区落实化妆品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飞行督察。
本次督察主要以委托生产的经营单位、商圈大型商场、美容美发店和专卖店为重点对象,督察内容包括委托生产厂家的资质,经营产品合法性,标签与标识、进销来源和台账的建立。督察人员重点抽查了国产、进口化妆品注册备案情况,查验产品标注信息与国家局数据库是否一致,其标签标识内容是否齐全、合法,以及质量合格证明等。督察人员还特别对查验...
11月12日至15日,白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马宏平同志带领药品监督管理科人员对辖区内药品零售企业、医疗机构、疫苗接种点学习贯彻新的《药品管理法》和《疫苗管理法》的情况进行了检查,抓好“两法”宣贯,是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的现实要求,是做好新时代药品监管工作的重要保证,通过检查,推动药品流通、使用等各环节的全链式、可追溯管理。坚持重典治乱、去疴除弊,依法从严从重惩治药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落实“处罚到人”要求,对违法犯罪形成持久有力震慑。以“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把好药品和疫苗关。
《药品管理法》第十四条规定: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开办药品经营企业,除依据本法第十五条规定的人员、场所、设施、管理制度等条件外,还应当遵循合理布局和方便群众购药的原则。制订本条的初衷是调节药店设置,鼓励企业在缺医少药的村屯开办药店,由于《药品管理法》对“合理布局”没有明确的规定,在实际执行本条规定时,一般采取人为设定距离来调节药店的设置,这就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其他企业公平参与药品市场的竞争。
新组建的白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深入推进民营经济发展指示精神,减少政府部门对市场的干预,保障市场主体公平参与市场竞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