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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部门名称 |
收费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收费项目 |
收费性质 |
服务内容或涉及事项 |
收费标准 |
标准制定方式及部门 |
政策依据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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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白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白山市产品质量检验所 |
事业单位 |
自愿委托检验检测费 |
市场调节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
检验检测 |
《白山市产品质量检验所委托检验检测收费标准》、双方协商确定 |
市场调节价 |
《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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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白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白山市产品质量检验所 |
事业单位 |
培训费 |
市场调节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
培训 |
《白山市产品质量检验所培训服务费》、双方协商确定 |
市场调节价 |
《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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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白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白山市产品质量检验所 |
事业单位 |
技术服务费 |
市场调节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
技术服务 |
《白山市产品质量检验所委托检验检测收费标准》、双方协商确定 |
市场调节价 |
《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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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白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白山市特种设备检验中心 |
事业单位 |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费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在法定区域内开展特种设备监督检验、定期检验、无损检测、能效测试等 |
详见《吉林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中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原省物价局政策依据文件:吉发改审批联字〔2008〕10号,吉省价收〔2017〕133号,吉省价收联〔2009〕80号,吉省价收〔2016〕99号,吉发改收管联字〔2008〕45号,吉发改收费联〔2021〕848号,吉发改收费联〔2021〕536号 |
政府制定,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原省物价局 |
《关于制定吉林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和作业人员培训考核收费标准的函》(吉发改审批联字〔2008〕10号) 《吉林省物价局吉林省财政厅关于降低部分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吉省价收〔2017〕133号) 《关于降低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 》(吉省价收联〔2009〕80号) 《关于降低部分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吉省价收〔2016〕99号) 《关于降低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 》(吉发改收管联字〔2008〕45号) 《关于继续执行锅炉能效测试收费标准的通知 》(吉发改收费联〔2021〕848号) 《关于继续执行机械式停车设备检验收费标准的通知》(吉发改收费联〔2021〕53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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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白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白山市特种设备检验中心 |
事业单位 |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费、技术服务费、技术咨询费等 |
市场调节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
接受有关单位和个人商业性自愿委托,开展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监督抽查、安全评估、隐患排查、技术咨询、技术开发、技术成果转让等技术服务 |
双方协商确定 |
市场调节价 |
单位职责,《关于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有关收费管理问题的通知》(财规〔2000〕47号)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