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我市农村食品安全监管,进一步织密基层食品安全监督网络,充分调动和发挥社会力量的监督作用,保障广大农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根据《白山市农村食品安全义务监督员管理办法(试行)》,经个人自荐、资格审核等程序,决定聘任杨婧等409名同志为我市农村食品安全义务监督员(名单详见附件),聘期3年(2025年9月10日至2028年9月10日)。
农村食品安全义务监督员是基层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的重要力量,主要承担以下职责:
1.参加政府食安办召集的义务监督员会议以及组织的相关活动,认真履行各项职责。
2.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相关政策、科普知识以及政府部门开展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有关情况。
3.根据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要求,协助食品安全相关监管部门对辖区农村地区食品相关单位及群众投诉举报多、影响大、风险高的食品生产经营重点领域开展监督检查。
4.向政府食安办或食品安全相关监管部门反映食品生产经营中存在的问题及违法违规线索,可协助有关部门调查、核实所反映的问题。
5.向政府食安办或食品安全相关监管部门反映食品安全监管中存在的问题以及执法人员行政不作为或失职、渎职等行为,并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同时协助有关部门调查、核实所反映的问题。
6.密切联系群众,反映社会各界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建议。
7.承担政府食安办委托的其他相关工作。
希望受聘的各位义务监督员切实履行职责、恪尽职守、廉洁自律,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工作。各有关单位及广大食品生产经营者应积极支持、配合义务监督员依法开展监督工作,共同营造安全、放心的农村食品安全环境。
特此公告。
附件:农村食品安全义务监督员聘任名单(共409人).xlsx
白山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