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山市新正经贸有限公司:
由本局受理调查的陈宝成申请撤销白山市新正经贸有限公司冒用其身份所作监事备案一案,已调查终结。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许可程序暂行规定》第四十三条规定,现将本局拟作出撤销陈宝成的监事备案事项决定的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告知如下:
经查,你单位于2007年1月10日设立登记,王德玉任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总经理,股东为王德玉,陈宝成任监事。你单位于2011年12月30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通过公司登记住所和企业档案中的记载联系方式无法与你单位取得联系。2025年6月18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发布你单位涉嫌冒用陈宝成身份取得监事备案的公示,公示期45天,相关经营主体及其利害关系人在公示期内未提出异议。同时,我局向白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及国家税务总局白山市税务局进行函询。以上事实,有申请人陈宝成提供的撤销申请书、申请承诺书、情况说明以及现场笔录、询问笔录、函询材料以及你单位登记档案等材料予以证实。
本局认为,因你单位和人员无法联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第二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五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本局将你单位涉嫌冒用陈宝成身份作监事备案信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45日。在公示期内相关经营主体、利害关系人没有提出异议,由此认定你单位冒用申请人陈宝成身份进行监事备案,其行为构成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公司备案的违法行为。该违法行为直接影响到申请人陈宝成的合法权益,为维护申请人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第二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五十三条第二款、第五十七条、第五十八条的规定,本局拟撤销你单位2007年1月10日关于陈宝成的监事备案。你单位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并可以要求听证。
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本局决定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自送达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未行使陈述、申辩权,未要求听证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白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8月6日
联系人:袁德亮、王君 联系电话:0439-3536779
联系地址:吉林省白山市浑江区浑江大街新华路159号(白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