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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浑江分局关于拟撤销白山市怀玉商贸有限公司虚假备案事项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05-09责任编辑: 信息来源:白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浑江分局 收藏

 

白山市怀玉商贸有限公司及利害关系人:

  由本局受理调查的姜建军申请撤销你单位冒用其身份所作监事备案事宜,已调查终结。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许可程序暂行规定》第四十三条规定,现将本局拟作出撤销监事备案事项决定的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告知如下:

  经查,你单位于2018年7月9日设立登记,李波任法定代表人,股东为李波,其中姜建军为监事。现通过公司登记住所和企业档案中的联系方式无法与你单位取得联系。2025年3月20日将你单位涉嫌冒用自然人身份虚假备案情况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公示期内调查终结并作出调查结论,相关经营主体及其利害关系人在公示期内未提出异议。以上事实,有申请人姜建军提供的撤销申请书、申请承诺书、情况说明,现场笔录、询问笔录、函询材料以及你单位登记档案等材料予以证实。

  本局认为,你单位于2018年7月9日办理的监事备案,直接影响到当事人姜建军的合法权益,为保障申请人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五十三条第二款、第五十七条、《市场监督管理行政许可程序暂行规定》第四十三条的规定,本局拟撤销白山市怀玉商贸有限公司2018年7月9日关于姜建军的监事备案。你单位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并可以要求听证。

  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本局决定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公告期满,即视为送达。自送达之日起五日内未行使陈述、申辩权,未要求听证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白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浑江分局

  2025年5月9日      

  

  联系人:胡永光、袁鹤鹤

  联系电话:0439-5000868、0439-5000818

  联系地址:白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浑江分局(南平街5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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