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山市金盛源矿业有限公司及利害关系人:
由本局受理调查的宋君岩申请撤销你单位冒用其身份所作的股东登记、联络员备案一案,已调查终结。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许可程序暂行规定》第四十三条规定,现将本局拟作出撤销股东登记和联络员备案事项决定的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告知如下:
经查,你单位于2014年8月7日设立登记,王伟任法定代表人,股东为刘贵君、王伟、宋君岩3人,其中宋君岩为联络员。现通过公司登记住所和企业档案中的联系方式无法与你单位取得联系。2024年10月16日将你单位涉嫌冒用自然人身份虚假登记情况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公示期内调查终结并作出调查结论,相关经营主体及其利害关系人在公示期内未提出异议。以上事实,有申请人宋君岩提供的撤销申请书、申请承诺书、情况说明,现场笔录、询问笔录、函询材料以及你单位登记档案等材料予以证实。
本局认为,你单位于2014年8月7日办理的股东登记和联络员备案,直接影响到当事人宋君岩的合法权益,为保障申请人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五十三条第二款、第五十七条、《市场监督管理行政许可程序暂行规定》第四十三条的规定,本局拟撤销白山市金盛源矿业有限公司2014年8月7日关于宋君岩的股东登记和联络员备案。你单位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并可以要求听证。
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本局决定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公告期满,即视为送达。自送达之日起五日内未行使陈述、申辩权,未要求听证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白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1月20日
联系人:袁德亮、王君 联系电话:0439-3536779
联系地址:吉林省白山市浑江区浑江大街新华路159号(白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