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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白山市龙卧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1-10-08责任编辑: 信息来源:白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收藏

 

 

关于 1 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现将省市场监管厅发布的2021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中1批次不合格食品的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生产环节处置情况

1风险控制情况

白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21720日对白山市龙卧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实施现场检查。查明该食品生产企业生产该批次不合格食品 2020.12.08批次的42度龙卧春人参酒(配制酒)共生产了180瓶,销售价格25/瓶,货值金额为4500元,已全部零售完毕。白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该食品经营主体立即启动召回程序。属地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持续加强监管,防控类似食品安全风险隐患。

2行政处罚

白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21 714日对该案进行立案查处。经调查,白山市龙卧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之规定,白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21922日对其行政处罚如下:

1、没收召回的114瓶不合格人参酒。

2、没收违法所得540元。

3、处货值金额50%的罚款2250元,共计2790元。依法上缴国库。

3排查整改

经排查,该批次食品因季节原因,酒精计温度控制并不是很精准原因导致检验不合格。白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该食品生产企业加强生产工艺改进,对不合格批次的产品进行召回。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经营上述批次不合格食品等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消费者投诉举报电话 12315 进行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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