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市场准入准出的要求是什么?
答:了解市场准入准出相关要求,可以学习《市场监管总局等六部门关于进一步优化企业开办服务的通知》(国市监注〔2020〕129号 )。
https://www.samr.gov.cn/djzcj/zyfb/zjfb/art/2023/art_76b9032c1c054cb1a6dbd31bdc0ecfc4.html
问:企业开办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的要求是什么?
答: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商事制度改革的决策部署,对标国际一流营商环境,按照《市场监管总局等六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大改革力度 不断提升企业开办服务水平的通知》(国市监注发〔2021〕24号)工作要求,市场监管总局等六部门研究制定了《企业开办全程网上办规范(试行)》(以下简称《规范》),并决定在全国部分省(区)开展企业开办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不断提升我国企业开办服务质量和水平。具体内容可见《市场监管总局等六部门关于开展企业开办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的通知》(国市监注发〔2021〕44号)。
https://www.samr.gov.cn/djzcj/zyfb/zjfb/art/2023/art_af61a759a4d146e7acff3a854451233f.html
问:企业开办服务水平提升有哪些要求?
答: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持续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对标国际一流营商环境,有效破解企业开办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市场监管总局等六部门决定进一步加大改革力度,支持各地不断提高企业开办服务水平。具体要求可见《市场监管总局等六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大改革力度不断提升企业开办服务水平的通知》(国市监注发〔2021〕24号)。
https://www.samr.gov.cn/djzcj/zyfb/zjfb/art/2023/art_dee8d3fe066e46c7928787d5fc3e540f.html
问:市场监管重点领域企业类型有哪些?
答:可通过《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加强重点领域信用监管的实施意见》了解市场监管重点领域企业类型清单。
https://www.samr.gov.cn/xyjgs/flfg/art/2023/art_034b90b615b144409cf146834ce4ff82.html
问:国务院办公厅对涉企信息统一归集公示工作要求
答:具体要求可通过查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部门涉企信息统一归集公示工作实施方案的复函》(国办函〔2016〕74号)进行了解。
https://www.gov.cn/zhengce/content/2016-08/19/content_5100825.htm
问:公司开展经营活动前是否必须办理环境许可?
答:保护环境是我国的基本国策,所有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防止、减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根据您从事经营活动对环境影响的风险程度,有不同要求。您可以对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上海市实施细化规定(2021年版)》确定是否需要办理环评手续。分类管理名录未作规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低),不纳入环评管理,原则上无需办理环评手续。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建设项目:企业在登记注册后,应组织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