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吉林省GSP认证工作程序(试行)》规定,经对抚松县宏欣大药房店申报的零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申请书》(编号:20194002)及其资料进行审查,符合规定要求,抚松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19年6月3日对其进行现场检查。
经查,该药店质量管理体系完善,人员和组织机构健全;经营条件符合要求;经营设施基本齐全,建立了计算机系统,药品的采购、收货与验收、陈列与储存、销售、售后管理符合规定要求。现场检查未发现严重缺陷和主要缺陷,发现一般缺陷8项,占缺陷项目比例数9.76% 。经检查组讨论,综合评定如下:该药店现场检查符合药品GSP要求,建议企业通过检查。
2019年6月5日,抚松县宏欣大药房店对药品GSP认证现场检查所指出的缺陷项进行整改,并提交整改报告,抚松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对认证工作予以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