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市场经济秩序急需恢复的关键时间点,为有效支持疫情防控期间食品生产企业的复工复产,经济开发区分局立足岗位职能,以“控疫情、帮复产、重监管”为主线开展食品生产企业复工复产工作,坚决打赢防疫阻击战。
一是扎实做好复工复产前的疫情防控工作。根据市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第282号通告要求,经济开发区分局立即制定食品生产企业复工复产通知,明确了复工复产企业具体条件和复工复产申报流程,并根据疫情防控实际需要,充分利用食品生产企业线上申报机制,通知落实复工复产的各项要求和报送工作,有效避免人员聚集性接触。同时对备案条件严格审核,对不能保证疫情防控物资有序供应和产品质量的企业,一律不准复工复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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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创新开展双线动态监管措施。经济开发区局以线上动态监管和线下实体监管为举措,对复工复产企业实施双线动态监管,确保疫情防控以及安全生产工作的落细落实。线上动态监管规定企业每日开工前在微信工作群中提交当日企业厂区、厂房、设施设备等消杀照片和员工体温、抗原体检测、核酸检测结果汇总表。如发现异常情况立刻责令企业停产停业,不得疏散人员,立即通报社区及监管单位,避免发生疫情反复。线下实体监管分为三个关键点,一是明确企业法人是企业复工复产第一责任人;二是同每户复工复产企业签订疫情期间安全生产承诺书;三是复工复产工作中建立飞行检查机制,对未备案私自开展复工复产的企业立即停产停业。对已经备案复工复产但不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措施的企业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具备条件后方可继续开展。涉及违法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截至目前,辖区内食品生产企业已经复工复产8家,发放抗原试剂盒500余盒,其余17家食品生产企业也正在陆续复工复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