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每当有新的法规出台、新的文件下达,都立即下载打印,发放到各主要广告经营单位,让广告经营单位第一时间掌握法规规定和上级文件精神,自觉把好广告审查关。
二是根据媒体单位存在的季节性广告违法违规问题,市县两级广告监管广部门认真分析原因,专门派人到媒体单位具体指导,指出其广告违法之处,指导其改版或停止播出取消合同,避免违法行为继续发展造成后果。
三是主动介入,前期疏导。对于一些广告经营者出现的违法违规苗头,我们主动介入实施前期辅导,将可能出现的违规现象消灭在萌芽状态。
四是突出服务意识。白山工商局在审批广告发布登记过程中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办事,想方设法提高工作效率。对提交材料齐全、政策允许的,当场给予受理、审批,对提交材料不齐全的一次性说清补正内容,对时间紧需要马上办理的实行急事急办,尽最大可能为企业服务。
五是实施柔性监管。监管的目的不是为了处罚,而是为了规范广告市场。我们对广告经营单位出现的一般性违规行为,主要采取发出《行政指导告诫书》、《责令改正通知书》等行政指导文书的法,及时予以纠正。只有对那些严重违法或屡教不改的广告主、经营者、发布者实施行政处罚,综合兼顾工商部门既监管广告市场又支持广告业发展的双重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