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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监管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26-02-28责任编辑: 信息来源:上海市场监管 收藏

 

  基本案情

  2024年12月,当事人为提升经营业绩,通过电话促销开展39元回馈老顾客营销活动。促销期间,当事人为吸引消费者至门店消费,仅告知消费者支付39元后,即可享受12次肩颈脸项目、香港明星搭戏或合影、消费补贴等相关权益,刻意隐瞒了“需同时购买任意美容美发项目”这一对消费者不利的价格条件。

  处罚情况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第(四)项的规定,构成“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违法行为。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并罚款人民币4000元。


初审:苏丽阳    复审:刘佳庚    终审:张照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