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源县某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违规收费案
【案情简介】
2025年5月8日,渭源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渭源县某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现场检查时,发现渭源县某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在2024年10月-2025年10月期间向29户住户按照200元/户的标准共收取“2次供暖电费”5800元。经调查,《渭源县发展和改革局渭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关于对渭源县某某小区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文件中无“2次供暖电费”收费项目,渭源县某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自立收费项目收取“2次供暖电费”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二条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的规定,属于《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九条第(五)项的违法行为。鉴于当事人已于2025年5月29日将违法所得5800元全部退还给消费者,主动改正收取“2次供暖电费”的违法行为,渭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三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九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罚款5800元的行政处罚。
【典型意义】
(一)高悬价格监管“警示钟”
本案作为民生领域价格监督检查案件查办典型案例,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查处违规收费行为,向全县物业管理服务经营者明确传达了“民生领域价格红线不可触碰”的信号。给所有经营者敲响警钟,杜绝以各种借口擅自增设收费项目,维护了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
(二)注入行业规范“强心针”
对行业治理而言,案件打破了部分物业公司“坐地起价”的侥幸心理。一些物业利用管理优势,通过拆分收费项目、自立收费项目、擅自提高标准等方式牟利,形成行业潜规则。监管部门的严厉查处,明确了水电气收费的红线,倒逼物业公司规范经营行为,推动行业健康发展。
(三)撑起群众权益“保护伞”
从民生保障角度出发,水、电、气作为居民日常生活的基础需求,其收费合理性直接关系到群众的生活成本与质量。物业公司乱收费,无疑加重了居民的经济负担,让百姓苦不堪言。市场监管局对此类案件的查处,有力保障了居民的切身利益,将多收的费用退还居民,缓解了群众生活压力,增强了百姓的幸福感和安全感,真正做到了为民排忧解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