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XX市市场监管局在供水供气行业专项检查中,发现某单位在2020年1月至2022年5月期间,存在向新报装用户收取建筑红线外的管道安装费;存在不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行为,向宗教场所和社会福利机构生活用水按非居民生活用水标准收取费用。以上违法所得共3.94万元。
查办结果:当事人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二条“经营者进行价格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执行依法制定的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和法定的干预措施、紧急措施”的规定,属于《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的第九条第(二)项“高于政府定价制定价格”和第(六)项“扩大收费范围”的价格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一条规定,XX市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改正,没收未予退还违法所得3.94万元,并给予罚款3.94万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