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价监反垄断局在供水供气行业专项检查中,发现该单位存在违规收取换表费和补卡费,自2019年3月1日至2022年2月28日,违规多收换表费13.07万元;2021年5月至2022年2月,并存在违规收取补卡费等情况。以上违法所得共13.17万元。
查办结果:当事人该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二条“经营者进行价格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执行依法制定的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和法定的价格干预措施、紧急措施”的规定,属于《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九条第十一项“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其他行为”的价格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一条规定,省价监反垄断局责令当事人改正,没收未予退还违法所得13.17万元,并给予罚款13.17万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