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排查情况
经过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多轮排查指导整改,全市59户电动自行车销售单位均已建立进货检查验收制度;所销售的电动自行车及配件产品均能提供CCC强制认证证书和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店内在售的产品均有CCC强制认证标志;销售单位能够落实市场监管总局第76号令《工业产品销售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的规定,没有发现私自改装、销售假冒伪劣、进货来源不明、标识标注不清的产品。监督抽查3批次电动自行车检验结果均为合格;电动自行车电池10批次全部合格;电动自行车充电器6批次2批次不合格。
二、下步工作打算
一是继续强化电动自行车及配件产品质量监管。按照省厅《全省市场监管系统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持续加强对电动自行车及配件产品的监督检查和监督抽查力度,维护电动自行车及配件市场经营秩序,确保电动自行车及配件产品质量安全。
二是依法依规查处违法行为。重点查处私自改装、销售假冒伪劣、以假充真、进货来源不明、标识标注不清及销售的产品不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违法行为。
三是强化宣传引导。通过开展各种宣传活动,警示教育销售单位不销售违规电动自行车及配件产品;引导群众不购买、不使用违规产品,增强群众安全消费意识。
四是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充分发挥“12315”投诉举报平台作用,广泛受理电动自行车及配件相关产品的投诉举报,及时回应消费者诉求,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