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适用范围
本方案依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要求制定,抽样检验工作由白山市产品质量检验所承担。本方案适用于白山市2021年定配眼镜、聚氯乙烯绝缘电缆(固定布线用无护套电缆)、水泥、商品煤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
二、抽样方式
(一)抽样领域
白山市生产、流通领域各经营场所。
(二)抽样型号或规格
抽样样品应为同一生产者按照同一标准生产的同一商标、同一规格型号的产品。
(三)检验样品获取方式
本次监督抽查需要购买检验样品,购买检验样品的价格按照产品标价,没有标价或者虚标价格的,参照同类产品的市场交易价格。备份样品由销售者先行无偿提供。
三、抽查产品范围
(一)定配眼镜本次监督抽查产品以定配眼镜包含所有按处方定制的各类眼镜架以及使用玻璃或树脂镜片的成品,优先抽取带有柱镜顶焦度的产品。
(二)聚氯乙烯绝缘电缆本次监督抽查产品为额定电压450/750V及以下聚氯乙烯绝缘电缆(固定布线用无护套电缆)。
(三) 水泥本次监督抽查产品为通用硅酸盐水泥。
(四) 商品煤本次监督抽查产品既作为商品出售的煤炭产品,种类包括褐煤及其它煤种。
四、工作分工
本次监督抽查抽样检验工作由白山市产品质量检验所承担。负责定配眼镜、聚氯乙烯绝缘电缆(固定布线用无护套电缆)、水泥、商品煤产品的抽样、检验、结果汇总及分析报告。
本次监督抽查严格按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第九条规定,抽样人员不得承担其抽样产品的检验工作。
五、样品处置
(一)检验样品和备用样品分别包装加贴封条封样,做好样品保护、防潮和签封措施,附合格证明,并由抽样人员和受检单位代表签字确认。样品由抽样人员携带到检验机构进行检验。
(二)自出报告之日起,检测单位负责测试剩余样品的保管,保管期限为3个月。
六、检验检测报告结论用语
经检验,检验项目全部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合格;检验项目中任一项或一项以上不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不合格。
检验检测报告结论用语见下:
合格结论用语:本次监督抽查共检XX项,所检项目全部符合《XX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检验结论合格。
不合格结论用语:本次监督抽查共检XX项,XX项目不符合《XX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检验结论不合格。
七、异议处理
(一)被抽样销售者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检验结论书面告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组织监督抽查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异议处理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二)申请人应当自收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复检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办理复检手续。逾期未办理的,视为放弃复检。
(三)被抽样生产者、销售者隐匿、转移、变卖、损毁备用样品的,应当终止复检,并以初检结论为最终结论。
(四)对需要复检并具备检验条件的,复检承检机构按原监督抽查方案及细则对抽取的备用样品组织复检,并出具复检报告。复检结论为最终结论。
八、工作进度
抽样时间、区域按白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安排执行。
附件:
1、定配眼镜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2、聚氯乙烯绝缘电缆(固定布线用无护套电缆)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3、水泥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4、商品煤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