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物和车载罐体产品质量安全隐患排查的通知》(市监质监〔2020〕54号)和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吉林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实施计划》(吉安委〔2020〕16号)的部署和省厅吉市监质检字〔2020〕63号文件精神要求白山市决定在全市范围内以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学品包装物(不包括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固定式大型储罐)及危险化学品车载罐体等3类产品为重点,开展质量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市场监督管理局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分局对排查整治情况进行了安排部署,联合浑江分局、开发区分局的相关执法人员对辖区内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加工企业进行了全面排查,出动执法人员12人次;执法车辆3台次检查市内危险化学品生产加工企业4户,抚松县1户其中应取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企业4户,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所有危险化学品生产、加工企业尚未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通过排查发现,白山市浑江区盛达气体厂在检查时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已经过期未开展生产经营活动机器设备已拆除,只销售氧气和二氧化碳气体;白山市祥和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医用氧气分厂,该厂处于停产状态未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白山市公道溶解乙炔厂,已停产、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已过期;吉林东圣焦化有限公司于2020年5月6日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并于2020年5月31日进行开车试生产。现阶段生产负荷较低,待粗苯及甲醛生产一定数量,送至哈尔滨化工产品检验所进行检验,在取得合格报告书后办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抚松县有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1户,生产的产品为溶解乙炔。该单位已取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证书编号:(吉)XK13-005-00008,有效期为2016年1月11日至2021年1月10日。由于市场低迷,该单位自2018年8月到现在,一直处于停产状态,并将生产管线进行分解。企业进行停产登记备案,向市局作出承诺,在停产期间不擅自进行生产活动,如生产要满足生产加工必备条件并及时告知我局。
在排查过程中,执法人员未发现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和车载罐体产品的生产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