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是指依照《公司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外商投资企业,是指全部或者部分由外国投资者投资,依照中国法律在中国境内经登记注册设立的企业。包括下列情形:
1.外国投资者单独或者与其他投资者共同在中国境内设立外商投资企业
2.外国投资者取得中国境内企业的股份、股权、财产份额或者其他类似权益
3.外商投资者单独或者与其他投资者共同在中国投资新建项目
4.法律、行业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的投资
二、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2021)》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2022)》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2019)》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2019)》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市场主体登记文书规范》、《市场主体登记提交材料规范》的通知(国市监注【2022】24号)
三、注册标准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限定为五十个以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
*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要求的公司组织机构,有限公司一般是指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或股东会、执行董事、一至二名监事、经理。股份有限公司组织机构应为股东大会、5-19人组成的董事会、3人以上组成的监事会。
*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外商投资企业应符合《公司法》、《外商投资法》的有关规定。
*在申请外商投资企业设立或者变更登记时,投资人应当承诺是否符合《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要求,并根据实际情况如实勾选涉及《负面清单》的行业领域
四、提交材料规范
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附表1)。
2.公司章程(有限责任公司由全体股东签署,股份有限公司由全体发起人签署)。
3.股东、发起人的主体资格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股东、发起人为企业的,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
◆股东、发起人为事业法人的,提交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股东、发起人为社团法人的,提交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复印件。
◆股东、发起人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
◆股东、发起人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件复印件。
◆股东、发起人为外国投资者的,其主体资格文件或身份证明应当经所在国家公证机关公证并经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如其本国与中国没有外交关系,则应当经与中国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再由中国驻该第三国使(领)馆认证。某些国家的海外属地出具的文书,应先在该属地办妥公证,再经该国外交机构认证,最后由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中国与有关国家缔结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对认证另有规定的除外。外国自然人来华投资设立企业,提交的身份证明文件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的,无需公证认证。外国自然人提交的身份证明文件为经中国使(领)馆签证并经中国出入境管理部门确认入境手续的护照的,经原件核对后,无需公证。
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投资者的主体资格文件或者身份证明应当按照专项规定或者协议,依法提供当地公证机构的公证文件。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自然人投资者的身份证明为当地永久性居民身份证、特别行政区护照或者内地公安部门颁发的港澳居民居住证、内地出入境管理部门颁发的往来内地通行证;提交港澳居民居住证或者往来内地通行证的,无需公证。大陆公安部门颁发的台湾居民居住证、大陆出入境管理部门颁发的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可作为台湾地区自然人投资者的身份证明且无需公证认证。
◆股东、发起人为其他类型法人的,提交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证明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文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身份证件复印件(提交纸质材料办理登记的,在申请书中粘贴身份证复印件)。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决定或股东会决议,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东大会会议记录(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提交创立大会会议记录)。对《公司法》和章程规定公司组织机构人员任职须经董事会、监事会、职工代表大会等形式产生的,还需提交董事签字的董事会决议、监事签字的监事会决议、职工代表签字的职工代表大会决议等相关材料。
5.住所使用相关文件。
6.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提交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涉及发起人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提交已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
7.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应提交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核准文件。
8.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或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
五、办理方式及地址:
网上申报:网址为吉林省市场主体e窗通系统
PC端全程电子化登录网址:http://e.scjg.jl.gov.cn:18010
自助区全程电子化登录网址:http://e.scjg.jl.gov.cn:18020
办事地址:白山市政务大厅二楼市场监管局窗口
六、网上申请流程
登录e窗通系统—→准入e窗通—→注册账号—→市场主体开办—→选择市场主体类型—→选择公司类型—→填写经营范围信息—→填写住所信息—→填写企业名称信息—→填写投资人信息—→选择是否需要前置审批—→上传住所证明文件—→填写董事、监事、经理、法定代表人信息—→填写联络员信息—→填写财务负责人信息—→上传企业章程(可系统自动生成)—→委托代理人信息—→完善银行开户信息—→完善刻制印章信息—→完善税务信息—→完善企业参保信息—→完善公积金缴存信息—→实人认证
七、办理流程
申请人网上申请—→市场监管局材料指导—→申请人在线签字—→市场监管局材料审核—→核发营业执照—→公安刻章—→税务开户—→银行开户—→办理社保—→办理公积金
八、审批时限:法定时限:15 天,承诺时限:即办
九、收费依据和收费标准:不收费
十、审批机关及咨询服务电话:
冠“白山市”名企业--白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窗口电话:0439-3249585
冠“浑江区”名企业--白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浑江分局,窗口电话:0439-3256808
☆特色服务:领取新照可采取邮寄方式送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