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根据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已办理变更登记的,人民法院宣告该决议无效或者撤销该决议后,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撤销变更登记。
二、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2021)》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2022)》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市场主体登记文书规范》、《市场主体登记提交材料规范》的通知(国市监注【2022】24号)
三、提交材料规范
1.公司撤销变更登记申请。申请应当载明公司名称、申请撤销的变更登记事项及登记时间、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文号、人民法院裁判文书文号、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委托的事项、权限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等内容,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加盖公章。
2.人民法院生效的裁判文书。
3.已领取纸质版营业执照的缴回营业执照正、副本。
注:撤销变更登记申请可自拟。
四、办理方式及地址:
办事地址:白山市政务大厅二楼市场监管局窗口
五、办理流程
1.申请人线下提交申请
2.市场监管局后台审核:审核端—→企业业务—→撤销登记—→新增申请—→开始撤销—→上传材料—→撤销完成
六、审批时限:法定时限:15 天,承诺时限:即办
七、收费依据和收费标准:不收费
八、审批机关及咨询服务电话:
冠“白山市”名企业--白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窗口电话:0439-3249585
冠“浑江区”名企业--白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浑江分局,窗口电话:0439-32568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