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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因公司的股东发生合并(分立),公司申请变更登记办事指南

发布时间:2022-03-01责任编辑: 信息来源:白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收藏

 

一、公司股东合并(分立)

公司的股东因其自身合并(分立)产生变化的,公司申请该股东变更登记。

二、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2021)》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2022)》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2019)》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2019)》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市场主体登记文书规范》市场主体登记提交材料规范》的通知(国市监注【202224号)

三、提交材料规范

公司的股东因其自身合并(分立)产生变化的,公司在申请该股东变更登记时,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企业登记(备案)申请书》附表1

2.合并的提交合并协议复印件;分立的提交分立决议或决定复印件。

3.公司的股东因合并(分立)解散的,提交载明合并(分立)情况的注销证明,因合并(分立)新设的,提交设立证明。合并(分立)后存续的,提交变更证明。

4.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

5.合并(分立)后,新设或存续的公司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复印件。

6.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复印件。

7.已领取纸质版营业执照的,缴回营业执照正、副本。

四、办理方式及地址:

现场申报,办事地址:白山市政务大厅二楼市场监管局窗口

五、网上申请流程

登录e窗通系统—→准入e窗通—→注册帐号—→市场主体变更—→填写有限公司信息,开始查询—→开始变更—→选择合并分立变更—→填写合并分立变更信息并上传相关材料—→委托代理人信息—→实人认证

、办流程

申请人网上申请—→市场监管局材料指导—→申请人签字确认—→市场监管局材料审核—→缴回原营业执照,核发新营业执照

七、审批时限:法定时限:15 天,承诺时限:即办

、收费依据和收标准:不收费

审批机关及咨询服务电话:

“白山市”名企业--白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窗口电话:0439-3249585

“浑江区”名企业--白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浑江分局,窗口电话:0439-3256808

特色服务:领取新照、缴回旧照可采取邮寄方式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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