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股东合并(分立)
公司的股东因其自身合并(分立)产生变化的,公司申请该股东变更登记。
二、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2021)》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2022)》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2019)》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2019)》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市场主体登记文书规范》、《市场主体登记提交材料规范》的通知(国市监注【2022】24号)
三、提交材料规范
公司的股东因其自身合并(分立)产生变化的,公司在申请该股东变更登记时,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企业登记(备案)申请书》(附表1)。
2.合并的提交合并协议复印件;分立的提交分立决议或决定复印件。
3.公司的股东因合并(分立)解散的,提交载明合并(分立)情况的注销证明,因合并(分立)新设的,提交设立证明。合并(分立)后存续的,提交变更证明。
4.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
5.合并(分立)后,新设或存续的公司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复印件。
6.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复印件。
7.已领取纸质版营业执照的,缴回营业执照正、副本。
四、办理方式及地址:
现场申报,办事地址:白山市政务大厅二楼市场监管局窗口
五、网上申请流程
登录e窗通系统—→准入e窗通—→注册帐号—→市场主体变更—→填写有限公司信息,开始查询—→开始变更—→选择合并分立变更—→填写合并分立变更信息并上传相关材料—→委托代理人信息—→实人认证
六、办理流程
申请人网上申请—→市场监管局材料指导—→申请人签字确认—→市场监管局材料审核—→缴回原营业执照,核发新营业执照
七、审批时限:法定时限:15 天,承诺时限:即办
八、收费依据和收费标准:不收费
九、审批机关及咨询服务电话:
冠“白山市”名企业--白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窗口电话:0439-3249585
冠“浑江区”名企业--白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浑江分局,窗口电话:0439-3256808
☆特色服务:领取新照、缴回旧照可采取邮寄方式送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