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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非公司企业法人分支机构变更(备案)登记办事指南

发布时间:2022-03-01责任编辑: 信息来源:白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收藏

 

一、非公司企业法人分支机构

分支机构是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从事经营活动的机构。分支机构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非公司企业法人承担。

二、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2016)》

《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2011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2021)》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2022)》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市场主体登记文书规范》市场主体登记提交材料规范》的通知(国市监注【202224号)

三、变更登记需符合以下条件

*支机构登记事项发生变化。

*支机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还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四、提交材料规范

1.《分支机构登记(备案)申请书》附表3

2.变更事项相关证明。

◆变更名称的,应当向有管辖权的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因分支机构隶属企业名称变更而申请变更分支机构名称的,提交隶属企业名称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变更经营场所的,提交变更后经营场所的使用相关文件。

◆变更负责人的,提交原任负责人的免职、新任负责人的任职信息及其身份证件复印件(使用纸质材料办理的,在申请书中粘贴身份证复印件,并由分支机构隶属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在申请书中签署确认分支机构负责人的任职信息)。

负责人更改姓名的,同时提交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自然人更改姓名后,其身份证号码与更改姓名前一致的,无需提交公安部门证明,只需提交新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变更经营范围的,变更后经营范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

◆涉及其他登记事项变更的,按相应的提交材料规范提交相应的材料。

3.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须经批准的,提交有关批准文件复印件。

4.备案事项证明文件。

◆更换登记联络员,填写《联络员信息表》,提交联络员的身份证明复印件(使用纸质材料办理登记的,直接在申请书中粘贴身份证复印件)。

5.办理变更登记的,已领取纸质版营业执照的缴回营业执照正、副本。

五、办理方式及地址:

网上申报林省市场主体e窗通系统

PC端全程电子化登录网址:http://e.scjg.jl.gov.cn:18010

自助区全程电子化登录网址:http://e.scjg.jl.gov.cn:18020

办事地址:白山市政务大厅二楼市场监管局窗口

、网上申请流程

登录e窗通系统—→准入e窗通—→注册账号—→市场主体变更—→填写分支机构信息,开始查询—→开始变更—→选择变更事项—→填写变更事项信息并上传相关材料—→委托代理人信息—→实人认证

七、办理流程

申请人提交申请—→市场监管局材料指导—→申请人签字确认—→市场监管材料审核—→缴回原营业执照,核发新营业执照

八、审批时限:法定时限:20天,承诺时限:即办

、收费依据和收标准:不收费

审批机关及咨询服务电话:

“白山市”名企业--白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窗口电话:0439-3249585

“浑江区”名企业--白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浑江分局,窗口电话:0439-3256808

特色服务:领取新照、缴回旧照可采取邮寄方式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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