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独资企业注销
投资人决定解散、投资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无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决定放弃继承、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等情形的,个人独资企业应当由投资人或者清算人向原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二、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2000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2021)》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2022)》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市场主体登记文书规范》、《市场主体登记提交材料规范》的通知(国市监注【2022】24号)
三、注销分类
注销业务分为简易注销和一般注销。
四、提交材料规范
★简易注销:
1、全体投资人承诺书(附表2-1)。
2、《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附表2-2)。
3、已领取纸质版营业执照的缴回营业执照正、副本。
★一般注销:
1.《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附表2-2)。
2.投资人或人民法院确认的清算报告。
3.清算人申请注销登记的,应提交人民法院指定其为清算人的证明。
4.清税证明材料。
5.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注销个人独资企业须经批准的,提交有关批准文件复印件。
6.已领取纸质版营业执照的缴回营业执照正、副本。
注:1.注销公告可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公示。
2.经人民法院裁定强制清算程序终结后办理注销登记的,提交一般注销第1、3、6项材料以及人民法院终结强制清算程序的裁定书原件(包括以无法清算或无法全面清算为由作出的裁定)。
五、办理方式及地址
网上申报,网址为吉林省市场主体e窗通系统
PC端全程电子化登录网址:http://e.scjg.jl.gov.cn:18010
自助区全程电子化登录网址:http://e.scjg.jl.gov.cn:18020
地址:白山市政务大厅二楼市场监管局窗口
六、网上申请流程
★简易注销:
登录e窗通系统—→注销e窗通—→填写企业信息—→申请人发布简易注销公告(公告期为20天)—→填写简易注销申请信息—→上传简易注销材料—→委托代理人信息—→实人认证
★一般注销:
登录e窗通系统—→注销e窗通—→填写企业信息—→发布债权人公告(公告期为60天)—→填写一般注销申请信息—→上传一般注销申请材料—→委托代理人信息—→实人认证
七、办理流程
★简易注销:
申请人发布简易注销公告—→市场监管局审批通过—→公告期20天—→申请人提交简易注销申请—→税务系统校验是否清税完毕—→市场监管局材料指导—→申请人签字确认—→市场监管局材料审核—→缴回营业执照
★一般注销:
申请人发布债权人公告—→公告期60天—→申请人提交注销申请—→税务系统校验是否清税完毕—→市场监管局材料指导—→申请人签字确认—→市场监管局材料审核—→缴回营业执照
八、审批时限:法定时限:15日;承诺时限:即办
九、收费依据和收费标准:不收费
十、审批机关及咨询电话:
冠“白山市”名企业--白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窗口电话:0439-3249585
冠“浑江区”名企业--白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浑江分局,窗口电话:0439-3256808
☆特色服务:缴回旧照可采取邮寄方式送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