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分支机构
*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以设立分支机构,向分支机构所在地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登记。农民专业合作社分支机构不具有法人资格。
*分支机构的登记事项包括:名称、营业场所、负责人、经营范围。
二、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2017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2021)》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2022)》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市场主体登记文书规范》《市场主体登记提交材料规
范》的通知(国市监注【2022】24号)
三、注册标准
*分支机构的名称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分支机构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合作社的经营范围;
*有固定营业场所。
四、提交材料规范
1.《分支机构登记(备案)申请书》(附表3)。
2.经营场所使用相关文件。
3.合作社(联合社)营业执照复印件。
4.分支机构负责人的任职文件。
5.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报经批准的或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
注: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分支机构设立登记免于提交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章程。
五、办理方式及地址
网上申报:网址为吉林省市场主体e窗通系统
PC端全程电子化登录网址:http://e.scjg.jl.gov.cn:18010
自助区全程电子化登录网址:http://e.scjg.jl.gov.cn:18020
办事地址:白山市政务大厅二楼市场监管局浑江分局窗口
六、网上申请流程
登录e窗通系统—→准入e窗通—→注册账号—→市场主体开办—→农专开办—→内资企业—→分支机构—→填写经营范围信息—→填写住所信息—→填写分支机构名称、隶属合作社名称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信息—→选择是否需要前置审批—→上传住所证明文件—→填写分支机构负责人信息—→填写联络员信息—→填写财务负责人信息—→上传隶属合作社营业执照—→委托代理人信息—→完善银行开户信息—→完善刻制印章信息—→完善税务信息—→完善企业参保信息—→完善公积金缴存信息—→实人认证
七、办理流程
申请人提交申请—→市场监管局材料指导—→申请人签字确认—→市场监管局材料审核—→核发营业执照—→公安刻章—→税务开户—→银行开户—→办理社保—→办理公积金
八、审批时限:法定时限:15 天,承诺时限:即办
九、收费依据和收费标准:不收费
十、审批机关及咨询电话:
白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浑江分局,窗口电话:0439-3256808
☆特色服务:领取新照可采取邮寄方式送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