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体工商户
有经营能力的公民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领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依法开展经营活动。
二、法律依据
《个体工商户条例(2016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2021)》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2022)》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市场主体登记文书规范》《市场主体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的通知(国市监注【2022】24号)
三、注册标准
*个体工商户可以个人经营,也可以家庭经营。个人经营的,以经营者本人为申请人;家庭经营的,以家庭成员中主持经营者为申请人。
*申请注册登记的经营范围涉及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应当在申请登记前报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并向登记机关提交相关批准文件。
四、提交材料规范
1.《个体工商户登记(备案)申请书》(附表9)。
2.经营者身份证件复印件。
◆申请登记为家庭经营的,提交居民户口簿或者结婚证复印件,同时提交参加经营的家庭成员身份证件复印件。
◆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经营者提交当地永久性居民身份证、特别行政区护照或者内地公安部门颁发的港澳居民居住证、内地出入境管理部门颁发的往来内地通行证复印件。
◆台湾地区经营者提交大陆公安部门颁发的台湾居民居住证、大陆出入境管理部门颁发的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复印件。台湾农民提交农民身份有关证明,包括加入台湾农业组织证明或台湾农民健康保险证明或台湾农民老年津贴证明等。
3.经营场所使用相关文件。
4.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报经批准的或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
五、办理方式及地址
网上申报:网址为吉林省市场主体e窗通系统
PC端全程电子化登录网址:http://e.scjg.jl.gov.cn:18010
自助区全程电子化登录网址:http://e.scjg.jl.gov.cn:18020
办事地址:白山市政务大厅二楼市场监管局浑江分局窗口
六、网上申请流程
登录e窗通系统—→准入e窗通—→注册账号—→个体开办—→选择名称登记—→选择经营方式—→填写经营范围信息—→填写个体工商户名称信息—→填写经营者信息—→选择是否需要前置审批—→填写基本信息—→上传住所证明文件—→填写联络员信息—→填写非公党建信息—→实人认证—→确认提交
七、办理流程
申请人提交申请—→市场监管局材料审核—→核发营业执照—→税务登记
八、审批时限:法定时限:10日;承诺时限:即办
九、收费依据和收费标准:不收费
十、审批机关及咨询服务电话:
白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浑江分局,窗口电话:0439-3233951
☆特色服务:领取新照可采取邮寄方式送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