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版     登录     注册

当前位置:首页>服务>办事指南

40.个体工商户变更(备案)登记办事指南

发布时间:2022-03-01责任编辑: 信息来源:白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收藏

 

一、个体工商户变更

*个体工商户可变更的登记事项包括:名称、经营范围、经营场所、组成形式。

*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者的,应当在办理注销登记后,由新的经营者重新申请办理注册登记。

二、法律依据

《个体工商户条例(2016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2021)》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2022)》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市场主体登记文书规范》《市场主体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的通知(国市监注【2022】24号)

三、变更登记需符合以下条件

*个体工商户登记事项发生变化。

*申请变更登记的经营范围涉及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应当在申请登记前报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并向登记机关提交相关批准文件。

、提交材料规范

1.《个体工商户登记(备案)申请书》附表9

2.变更事项相关证明文件。

变更名称的,应当向有管辖权的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在同一登记机关辖区范围内变更经营场所的,应提交后的经营场所所使用相关文件。

变更经营范围的,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

变更经营者的姓名、住所的,提交公安部门出具的经营者姓名变更证明(身份证号码一致的无需提交,只需提交新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变更后的身份证明或居住证复印件。

因继承发生经营者变更的,提交继承证明材料。

3.备案相关事项证明文件。

◆参加家庭经营的家庭成员姓名备案,应当向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涉及其他登记事项变更的,应当同时申请变更登记,按相应的提交材料规范提交相应的材料。

◆更换登记联络员,填写《联络员信息表》,提交联络员的身份证明复印件(使用纸质材料办理登记的,直接在申请书中粘贴身份证复印件)。

4.办理变更登记,已领取纸质版营业执照的缴回营业执照正、副本。

五、办理方式及地址

网上申报:网址为吉林省市场主体e窗通系统

PC端全程电子化登录网址:http://e.scjg.jl.gov.cn:18010 

自助区全程电子化登录网址:http://e.scjg.jl.gov.cn:18020 

办事地址:白山市政务大厅二楼市场监管局浑江分局窗口

网上流程

登录e窗通系统—→准入e窗通—→注册账号—→选择变更登记—→填写个体工商户信息开始变更—→选择变更事项—→填写变更事项信息并上传相关材料—→上传营业执照正、副本—→认证—→确认提交

七、办理流程

申请人网上申请—→市场监局材料审核—→缴回原营业执照,核发新营业执照

、审批时限:法定时限:10日;承诺时限:即办

、收费依据和收费标准:不收费

十、审批机关及咨询服务电话:

白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浑江分局,窗口电话:0439-3233951

☆特色服务:领取新照、缴回旧照可采取邮寄方式送达。


初审:    复审:    终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