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体工商户注销
个体工商户不再从事经营活动的,应当到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申请注销前应当清税完毕。
二、法律依据
《个体工商户条例(2016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2021)》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2022)》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市场主体登记文书规范》《市场主体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的通知(国市监注【2022】24号)
三、注销原因
*歇业
*因合并而注销
*发生转让行为
*宣告破产
*自行停业超期
*被收缴执照
*被吊销执照
*欠费欠税
*经营期限超期
*无力经营
*被撤销经营资格
*闲置登记业户
*被责令停业整顿
*其他
四、提交材料规范
★简易注销:
1.《个体工商户登记(备案)申请书》(附表9)。
2.已领取纸质版营业执照的缴回营业执照正、副本。
★一般注销:
1.《个体工商户登记(备案)申请书》(附表9)。
2.清税证明材料。
3.已领取纸质版营业执照的缴回营业执照正、副本。
五、办理方式及地址
网上申报:网址为吉林省市场主体e窗通系统
PC端全程电子化登录网址:http://e.scjg.jl.gov.cn:18010
自助区全程电子化登录网址:http://e.scjg.jl.gov.cn:18020
办事地址:白山市政务大厅二楼市场监管局浑江分局窗口
六、网上申请流程
★简易注销:
登录e窗通系统—→选择注销e窗通—→点击右上角联络员—→填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个体名称—→点击忘记联络员信息—→填写经营者预留信息—→点击登录—→税务系统校验是否清税完毕—→立即办理—→简易注销—→需税务机关10日内反馈—→选择注销原因—→上传营业执照正、副本—→实人认证—→确认提交
★一般注销:
登录e窗通系统—→选择注销e窗通—→点击右上角联络员—→填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个体名称—→点击忘记联络员信息—→填写经营者预留信息—→点击登录—→税务系统校验是否清税完毕—→立即办理—→普通注销—→选择注销原因—→上传营业执照正、副本—→实人认证—→确认提交
七、办理流程
申请人网上申请—→市场监管局材料审核—→缴回营业执照—→核发准予注销通知书
八、审批时限:法定时限:10日;承诺时限:即办
九、收费依据和收费标准:不收费
十、审批机关及咨询电话:
白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浑江分局,窗口电话:0439-3233951
☆特色服务:缴回旧照可采取邮寄方式送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