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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运输证明办事指南

发布时间:2021-03-24责任编辑: 信息来源:白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收藏

 

  一、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运输证明的主体 

  麻醉药品药用原植物种植企业、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生产经营企业、麻醉药品储存单位以及医疗教学科研单位等依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运输管理办法的规定,托运或自行运输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二、审批依据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运输管理办法》 

  三、基本要求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运输管理办法所称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是指列入国务院药品监管理部门会同公安部门、卫生部门公布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目录所列的药品和其他物质。 

  请材料规范 

   1.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运输证明申请表 

   2.加盖单位公章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仅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提供); 

   3.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法人委托书; 

   4.申请运输药品的情况说明。 

  五、表格下载 

  搜索白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服务—→表格下载 

  六、办理方式及地址 

  申请方式:窗口书面申请 

  办事地址:白山市政务大厅二楼市场监督管理局窗口 

  七、办理流程 

  不需要现场核查 

  窗口受理—→窗口发证—→报同级公安机关备案(市局禁毒支队) 

  八、审批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10日承诺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 

  九、收依据和收费标准:不收费 

  审批机关及咨询服务电话: 

  白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窗口电话:0439324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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