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食品经营许可的主体
市局负责机关、公办学校食堂、集中餐饮配送、公办养老机构等行业食品经营许可审批。
二、审批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21修正)》
《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2023公布)》
《食品经营许可审查通则(试行)》(2015)
《吉林省食品经营许可审查细则(试行)》(2016)
三、经营条件
在满足《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基本条件下,
(一)集体用餐配送单位还应当满足以下要求:
☆场所设置、布局、分隔和面积应满足下列要求:
1.具有餐用具清洗消毒保洁设施;
2.按《吉林省食品经营许可审查细则(试行)》第四十八条的要求设立分装专间;
3.场所地面应采用便于清洗的硬质材料铺设,有良好的排水系统;
4.食品处理区面积与最大供餐人数相适应;
5.所经营食品或食品原料需采用冷藏方式储存的,应配备冷却设备。
☆运输设备应符合以下要求:
1.配备封闭式专用运输车辆以及专用密闭运输容器;
2.运输车辆和容器内部材质和结构便于清洗和消毒;
3.冷藏食品运输车辆应配备制冷装置,使运输时食品中心温度保持在10℃以下。加热保温食品运输车辆应使运输时食品中心温度保持在60℃以上。
☆食品检验和留样设施设备及人员要求:
1.有条件的集体用餐配送单位设置与加工制作的食品品种相适应的检验室。没有条件设置检验室的,可以委托有资质的检验机构代行检验;
2.配备留样专用容器、冷藏设施以及留样管理人员。
(二)单位食堂还应当满足以下要求:
1.单位食堂备餐应当设专用操作场所,专用操作场所应当符合《吉林省食品经营许可审查细则(试行)》第四十九条的要求;
2.单位食堂应当配备留样专用容器和冷藏设施,以及留样管理人员;
3.职业学校、普通中等学校、小学、特殊教育学校、托幼机构的食堂不得申请生食类食品制售项目、冷食类食品制售项目(生食瓜果、腌菜等除外)。
四、申请材料规范
(一)新办(需现场核查)
1.食品经营许可申请书;
2.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主要设备设施布局图;
3.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记录、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的目录;
4.利用自动设备从事食品经营的,申请人还应当提交每台设备的具体放置地点、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展示方法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方案等材料;
5.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食品经营许可申请的,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二)延续(经营条件发生变化的,需现场核查)
1.食品经营许可延续申请书;
2.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食品经营许可申请的,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3.原食品经营许可证正本、副本;
4.与延续食品经营许可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
(三)增加经营项目(需现场核查)
1.食品经营许可变更申请书;
2.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食品经营许可申请的,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3.原食品经营许可证正本、副本;
4.与变更食品经营许可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
(四)变更企业名称、企业法定代表人
1.食品经营许可变更申请书(受理通过后窗口打印);
2.法定代表人任免职文件及新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食品经营许可申请的,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4.原食品经营许可证正本、副本;
5.与变更食品经营许可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
(五)注销
1.食品经营许可注销申请书(受理通过后窗口打印);
2.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食品经营许可申请的,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3.原食品经营许可证正本、副本;
4.与注销食品经营许可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
(六)补办
1.食品经营许可证补办申请书;
2.书面遗失声明或受损坏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五、办理方式、登录网址及表格下载网址
网上申请:
1、吉林省市场主体e窗通系统--许可e窗通--食品---食品(含保健食品)经营
2、吉林省食品经营行政许可审批系统
申报网址:http://124.234.143.81:8091/web/login.do
六、网上申请流程
第一步:登录网站:http://124.234.143.81:8091/web/login.do
第二步:注册账号密码。用营业执照上的统一信用社会代码注册、密码自拟;
第三步:进入系统点击新办(仅限);
第四步:填报企业相关信息:基本信息、人员信息、设施设备信息;上传申请材料,食品安全相关制度目录、室内布局图、委托人代办的上传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明;
第五步:提交到白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第六步:网上审查合格后,办件状态会显示:“已受理,待现场核查”;
第七步:食品化妆品稽查分局进行现场核查,通过后转回窗口;
第八步:带齐所有申报材料到窗口(食品经营许可申请书、制度目录、布局图),领取食品经营许可证。
七、办理流程
不需要现场核查:
网上提交申请—→窗口受理—→提交纸质材料—→窗口发证、公示
需要现场核查:
网上提交申请—→窗口受理—→食品化妆品稽查分局现场核查—→提交纸质材料—→窗口发证、公示
八、审批时限:法定时限:30个工作日(特殊情况可延长至40日)
承诺时限:7个工作日
九、收费依据和收费标准:不收费
十、审批机关及咨询服务电话:
白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窗口电话:0439-3241001
☆特色服务:
提交纸质材料、领取新证、缴回旧证可采取邮寄方式送达。
审查重点注意事项:
学校食堂一般含有面食,我们应该建议其在经营项目上选择糕点类食品制售,但不可包括生食冷食。